法律问答

我弟弟买了房子,婚前不是上海户口,双方出钱,共同还款,生育证上写着女人的名字,婚后15年生活在一起,感情不和谐。 这房产是共同财产吗?去年又买房子,想买房子,买房子的时候,房子的人均面积超过标准,所以请把岳母和孩子写在合同上,问问这是共同财产还是全部签字

2020-04-28 18:12:33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婚前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婚前一方的产权。
  • 您好,婚后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起诉期间也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夫妻离婚起诉期间挣的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算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婚前买的房子,一般属于婚前一方的产权。
  • 您好,婚后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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