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患者跳楼自杀,家属认为医务人员抢救工作缓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医院最重要的诉讼证据资料是什么
2020-04-28 20:47: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从法律上看,医院对患者有安全保障义务。这里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安全的服务环境,以保障患者的人身财产不受侵害。安全保障义务属于医疗服务
合同
的附随义务。
这就要求医疗机构要为患者提供安全的医疗环境,避免患者在享受医疗服务时,遭受不必要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都对此义务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医院属于提供医疗服务的非营利性经营机构,对患者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
当然,医院所要承担的这种安全保障的附随义务,并非毫无限制,而是应当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承担。“合理限度范围内”指:主观上要有所预见,客观上要做出一定的防范行为。
例如,医院候诊大厅的地面比较湿滑,应该能够预见得到,地面湿滑有可能导致患者摔倒,需要在醒目的地方,提示患者注意安全,或者让患者绕道经过。如果医院没有做出这样的提示,导致患者摔伤造成人身损害,我们有理由认定,医院超出了“合理限度范围”,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院误诊,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侵权责任法》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
。
医院误诊耽误病情,可以要求这家医院依法赔偿,赔偿多少要看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及损失多少。
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
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
医疗事故
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标准,适用于医疗事故等特殊案件外的所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什么是反诉反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1145
刘云海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单方面起诉离婚条件有哪些?
01:34
2345
医疗纠纷中患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
患者死亡引起的医疗纠纷处理有什么规定
医疗纠纷规定
跳楼自杀,家人认为抢救医务人员不及时,起诉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因过错导致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医疗机构一方面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怀向阳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01:38
2345
原告的行政诉讼证据应该什么时候提供
行政诉讼证据
律师:起诉医院,止少可以让医院承担哪些责任或赔偿?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患者跳楼自杀身亡,起诉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医院最关键的应诉
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95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66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46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40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29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315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神农架律师
武汉律师
襄阳律师
荆州律师
宜昌律师
恩施州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