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在下班了道上骑着电动车,由于机动车辆急刹,造成追尾事故,沒有警报,如今脚骨折了,能够评定为工伤事故吗

2020-04-29 09:33: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首先要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该职工是自己摔倒致伤,那么就无法认定为工伤,也无法想用人单位索要赔偿。
    2.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看该事故是否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该事故不是该职工本人的主要责任(该职工本人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则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认定该职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
  • 如果追尾事故是发生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外出公干时,且并非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那么就应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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