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亲姐姐掏钱给家婆买来一套房屋,可是房本办的是亲姐姐的姓名,如今家婆规定把房产证的姓名改为她的,由于购房时她出了一少部分钱。如今姓名无法改变,申请办理房子现有,可不可以?

2020-04-29 16:4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变更名称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出租房屋需要房屋共有人签字,因此部分共有人出租房屋的效力是待定的。:  
    1、部分共有人擅自出租共有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是无效的,如果造成了承租人的经济损失,应当由擅自出租的部分共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2、部分共有人出租房屋,其他共有人当时明知、或者事后又追认的,应当视为房屋租赁关系有效;  
    3、多数共有人一致意见将共有房屋出租,其余共有人当时明明知道,事后提出异议的,如果出租房屋对多数共有人并无不利,应当视为租赁关系有效。  如果对部分共有人出租共有房屋争议颇大,又损害了其中共有人的利益,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请求法院给予调解,以求公正解决。
  •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
    ——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房屋产权状况;
    ——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
    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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