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企业干了十几年了,全是每个月的10号发放工资,如今企业换领导干部了,沒有一切书面通知,如今叫职工补签订合同,薪水至每个月15号发,那样合理合法吗?

2020-04-30 06:54:27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能要回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返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补偿。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因此支付补偿,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期限。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 您好,不合理,可以看看公司章程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若员工有比较确定的证据的话,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不合理,可以看看公司章程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
  •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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