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工作就是这样。 我因为个人原因一天都没有去公司上班,所以属于旷工行为。 第二天,公司的管理者要求我每天不上班,不支付工资,不辞职,不开除。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20-04-30 09:37: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旷工被开除的,在《劳动合同法》上,属于被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但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克扣工资。
    劳动者取得工资是依法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因旷工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有可能会被扣除工资,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 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 您好,应该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解除劳动关系要证明先前存在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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