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还签订了劳动合同,提前提交了离职通知,但用人单位没有批准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30 23: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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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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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可协议解除,也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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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你在试用期内提交了辞职表是可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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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