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外资企业早已工作中2年,公司领导强制性转岗,因为转岗补贴撤销,并说,如果不接纳就离开。这类合理合法吗?合同书里沒有确立表明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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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岗需要和你协商一致,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公司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公司以员工不同意算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职工被强制调岗,在新的岗位上又被降了好多薪水的,建议在申请仲裁或是在之后提起诉讼的时候,最好就可以找个擅长解决劳动纠纷的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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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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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