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七年前,有做房产,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我们三家协议分割了这套房产,有协议书,也有中间人签字作证。当时没有公正协议书。现在我想到房管局分割开我自己的房产。可那一家不配合办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求助

2018-09-23 15: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已经对房子及债务进行了分割。但由于后来A又立下字据承认房子属两人共有,债务共担,尽管没复婚,字据却推翻了原先离婚协议对房子分割的内容。按所说的情况看,此字据应当是有效的。因此:
    1、B可以要求平分房产;
    2、A要求按出资比例分配卖房所得恐较难实现,因为婚内购房夫妻财产已经混同。不过,离婚后一直是A偿贷,且还了一次房贷给B,如诉到法院,法官也许会考虑到这一情节,以及因复婚为由而签字据的情况,从而适当偏向男方;
    3、字据是对先前离婚协议分割房产部分的更改,男方在立据时没有被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因而是有效的,男方应当承担立据后果;
    4、A认为平分不公,可以通过与B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上法院。法官处理这类案子一般着重于调解,房产由当事人自己估价,然后要房子的一方补钱给放弃房产的一方。
  • 只要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对按揭房屋的分割,就是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上写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说明双方认可该房屋为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如果该协议已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说明该协议已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1、第一套住房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可以分割,在现实中存在争议,具体看经办法官是何种观点。
    2、第二套住房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男方有故意转移财产的嫌疑,你必须证明房屋系男方所有,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