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说我老婆家,房子爷爷建的。房产证上写爷爷的名字。奶奶去世爷爷去世的时候姑姑都没来照顾。还有爷爷病的时候交姑姑拿出钱来看病。一毛钱都不给。爷爷临终前说房子不要分给姑姑。现在房子要拆迁了 这个姑姑就跑出来分房子 要怎么办?

2018-09-23 16:3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
    (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 你们签的买卖字据是合法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房屋的所有权归你。至于卖房人的户口可以起诉要求其把户口迁走。如遇将来房屋拆迁,按程序补偿款要补偿给宅基地使用权人(以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为准),不知宅基地使用证是否已办理变更登记,如没有应尽快起诉,否则拆迁时对咱们非常不利。
    我去年就办过两起这类案子,因为当事人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后来拆迁人把补偿款补给了原房屋所有权人,最终通过诉讼程序才得以解决。
  • 您好!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
    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我的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补偿。
    但实际情况中,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补偿.欢迎详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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