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后,公司表示已申报工伤确认,如何确定真正申报,没有回程令?

2020-05-02 15:52: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认定不影响收取车祸赔偿《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未申请工伤鉴定,可以要求赔偿。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规定,进行了工伤认定,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就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申报材料
    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

    1、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 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 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 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

    7、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

    8、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原件并复印件)

    9、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人或直系亲属申报的

    1、 工伤认定申请表1式2份

    2、 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

    3、 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 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6、 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7、 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如属下列情况,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需另提供以下材料

    1、 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原件并复印件)

    2、 属刑事案件的,法院、公安部门(派出所)的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3、 属职业病的,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并复印件)

    4、 属维护国家、公众利益的,需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 属革命伤残军人的,需提供因公或因战革命军人伤残证和旧伤复发证明(原件并复印件)

    6、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出差、开会等的通知)

    7、 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书 。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在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报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提出工伤认定申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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