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借他人二十万,借据是去年打的,承诺还贷时间为上年年末,可是沒有帮我,想提起诉讼,但是她什么也没有了,她欠他人也许多 钱,她还不用说不给,总磨磨蹭蹭给点,我也怕已过诉讼期,这类状况我都该怎么办,感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
2020-05-02 21:08: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只是在证据上有瑕疵,完全符合起诉条件。
    1、对于借贷关系而言,借条是十分有利的证据;
    2、录音录像,那怕是偷录的,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德,目前法庭也是会采信的。
    3、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之一。又如银行的取款凭证、转帐凭证;双方往来的短信、qq留言等,都是合法的证据,你可以加以采集。
    总之,民事诉讼只要有适格的原告,在起诉状中写明被告的是谁,请求解决什么问题、根据是什么、理由有几条,同时起诉的事情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属于民事诉讼范围。
    这四个条件同时具备了,就可以起诉。至于能否胜诉,那是另一回事。
  • 景律师回复:
    感谢您的咨询,可以电话详尽咨询以便于给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景律师联系方式:13759918304。
  • 你好,按合同约定主张权利,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