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父母有两个儿子。 父母给两个儿子盖房子结婚了。 父母给儿子建婚房的时候,房地产票上写着父亲的名字。 现在父亲去世了,儿子的婚房该怎么继承呢? 如果长子在争夺儿子的婚姻,该怎么分?

2020-05-02 22:31:04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遗嘱和遗赠次之,最后才是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多种继承方式并存时,遗产继承的优先等级为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1、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就是扶养人与被扶养人之间签订的一份合同。扶养人承担起照顾被抚养人和负责扶养人死葬等义务,而被扶养人过世后把被扶养人的遗产交由扶养人继承的一种方式。这里的被扶养人大多是指没有子女或者是子女已死的孤寡老人。

      
    2、遗嘱继承与遗赠

      遗嘱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个人财产交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而遗赠是指被继承人把自己的遗产赠与给任何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集体或者国家。

      
    3、法定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协议的,其遗产的继承采用法定继续的方式,按照亲属关系的远近来确定法定继承的顺序。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女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参照在离婚当时是否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母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 房产继承的概念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房屋继承办理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 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遗嘱和遗赠次之,最后才是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多种继承方式并存时,遗产继承的优先等级为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1、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就是扶养人与被扶养人之间签订的一份合同。扶养人承担起照顾被抚养人和负责扶养人死葬等义务,而被扶养人过世后把被扶养人的遗产交由扶养人继承的一种方式。这里的被扶养人大多是指没有子女或者是子女已死的孤寡老人。

      
    2、遗嘱继承与遗赠

      遗嘱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个人财产交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而遗赠是指被继承人把自己的遗产赠与给任何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集体或者国家。

      
    3、法定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协议的,其遗产的继承采用法定继续的方式,按照亲属关系的远近来确定法定继承的顺序。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1、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处理。2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有无住所、工作、收入、夫妻双方的学历、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2周岁以下,以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10岁以上,征求孩子意见。
  • 房产继承的概念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房屋继承办理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