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卖50万,买方付1万预付款,其馀半年内付款,双方签约,房主现在不想卖,该怎么办?

2020-05-02 23:3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了合同,卖方不想卖.一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涉案房屋登记权利人虽仅潘某一人,但该房屋属潘某、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法定的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认定不动产物权归属的例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对共有不动产处分的规定,除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外,处分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应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对于部分共同共有人擅自出卖共有物而签订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买卖合同虽不因出卖人无权处分而无效。
    何某与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
  • 房屋买卖中不管是卖方违约还是买方违约,都会有违约赔偿的问题,并且根据不同情况赔偿不同。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非卖方过错,如买方自己违约不想买了,定金不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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