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打算租借客人租的房子。 他和房东签了合同,合同还没到期,所以他想回老家把房子还回来,所以租了房子。 他说向房东打招呼,房东也同意出租。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是跟租客签约,还是跟房东签约,或许和那个租客不现实。 他回老家了,和房东签字,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2020-05-03 07: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东同意了其实就可以转租的,但是有几个问题还是建议你注意一下。
    1、保留你和房东的协议,最好在条款里写上允许转租。
    2、你转租了,你就是“二房东”了,你要和新的租房人签合同,但是建议与新房客签的合同期限不超过你与房东签约的期限。
    3、你与转租的新房客的租房合同其实可以参考你与房东签订的合同内容,因为作为“二房东”,房子出了问题有毁损的话,你也要和房东交代的,所以在签订租期、价格、付款方式、押金、和其他要求之外,规定好如果有物品损坏话,要折价赔偿之类的责任性条款。

  • 1、原业主在签了卖房合同生效后,再与别人签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无效。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原业主负责。
    2、原业主跟别人签了卖房合同,但未实际生效,所有权属于原业主,再与第三人签订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有效。
    3、《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五十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租房房东要提前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违约金,实践中主要还是按照当初签订租房合同时的约定,当然具体而言,还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实际内容如下: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因此,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在实践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所以,当事人最后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并不一定就是在合同中约定的那个数额。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依据是合同法230条。也就是说合同的这个约定是合法有据的,如果你们也想买房子的话可以起诉要求法院撤销房东的转让合同,如果你们不想买房子的话那就不管这个条款了。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依据是合同法229条。这就是著名的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东把房屋转让给第三人依法你们也有权根据租赁合同住到2012年12月23日,对于房东要求腾房的说法是于法无据的,你们可以不予理会。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租客能获得哪些赔偿?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租客要细看合同的内容,维护好个人的权益,比如提前解除合同、家具损坏责任等要看清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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