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售货员2月底退休,我3月份在公司,现在我退休了半个月,售货员说有1000元的支付,从我的工资中减去1000元,合理合法吗?

其它
2020-05-03 10:56: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一个月工资。
  • 不合理,根据公司法和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应当优先支付拖欠你们工资和补偿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