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 我离婚了。 但是,孩子是男性养育的。 我每个月一直支付生活费。 但是男人在教孩子怎么对待我。 另外,她总是不来。 我可以支付生活费吗

离婚
2020-05-03 13:5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之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根据实际经济情况,和对方协议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或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到法院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规定: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可以不支付
  • 他 不主张,你可以不支付,当然最好有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