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煤炭工人。我在11月份的工作中受伤了。经过医院检查,我的右母亲的粉碎骨头停止了。经过三个多月的治疗,我可以去地面,但我不会说还有半年,但我不给一分钱的矿。我要完成这项工作。

2020-05-03 14:0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治疗,通常是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是虚构非因工负伤的事实,把本来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用转嫁给医疗保险基金,是诈骗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
  • 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
      
    一、 办理机构
      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 申办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
      
    2、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5.9九级
    5.
    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十级
    5.
    10.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
    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
    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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