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买一套小公寓,经过40年的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不管是国民收费还是续费,还要付多少?

2020-05-03 14:00: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希望有所帮助。
  • 您好,是自动续期的,具体以到期后不动产主管部门政策及法律法规予以确定。房屋产权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 国家政策不变的情况下 可以继续申请办理产权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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