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已经工作两年多了,因为工作受伤不能工作的上司不让我做,什么也不补偿,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是一家小公司。 社会保险也没有支付,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03 14:07: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自劳动合同签订起,就应该缴纳社保。
  • 你好!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因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双倍工资。
  • 有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多久了?如果单位在你不存在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给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你的工作时间为标准,未满1年的,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一年以上的,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同时,支付你双倍工资、社保及其他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