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29条【婚姻法条文解决】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姐姐,对于父母死了或者父母无法养育的未成年弟弟、妹妹,有赡养的义务。 哥哥,姐姐养育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弟,妹妹,对于没有劳动力没有生活资源的哥哥,姐姐,有赡养的义务。

2020-05-03 17:1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关于赡养问题兄弟姐妹可以协商,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 你好,赡养费应该是保证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一般不应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具体给老人多少赡养费,要看子女的多少和子女自身的经济水平。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子女收入的20%-30%的标准确定。
    如果有多个子女的,由子女根据各自的承担能力共同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