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需要支付土地租金的财产税吗?

其它
2020-05-04 09:50: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999年7月27日国土资源部颁发的《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
    "《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这实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 交房产税流程: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
    1、房产税是对房屋人或使用人征收的税种,按年度汇总结算,可以按月或季申报后于年末统一清算,也可一次性缴纳全年税款,由房屋所在地税务局受理。
    2、你们企业租用个人的房屋一般由出租人缴纳房产税,但双方约定由租用人承担的除外。
    3、不管后由谁承担,出租用于非居住的房屋,房产税是按年租金总额的12%缴纳,而且出租人还需要缴纳年租金5%的营业税及0.5%的城建税和费附加,另外应该还有个人所得税,这些税也是由出租人交的。
    4、交房产税时要以出租人的名义填专门的房产税申报表,税务局服务大厅有的,自带的资料主要有出租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你们企业的营业执照、用于出租房屋的房产证、租赁协议,当然还包括用来交税的钞票。
  •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条文及房产税征收的原理,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因此,国务院通过列举的方式在条例中就房产税纳税义务人加以了明确。除此之外的一切人,均不构成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即使在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转租人承担先行代为缴纳房产税的义务,但即使如此,转租人也只是代缴,而房产税的实际承担人仍然应当为产权人。
      所以,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至于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否应当按转租收入缴纳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这里所指房屋的租金收入应当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取得的所有收入,而不是最终的承租人支付的所有承租费用(房产的真实租金)。
    从转租的过程分析,一般真正的承租人只有一个,即最终的承租人,他支付的租金在产权所有人(出租人)、转租人之间分配,在加价转租的情况下,加价部分收益归转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