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离婚了,可是小孩监护权在丈夫哪儿,小孩如今跟着,他也不愿意给孩子户籍,也不愿意出扶养费,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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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人员: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没有上述几种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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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财产平均分割,孩子抚养费对方工资收入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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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孩子归你,对方出抚养费,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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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