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不明白问你,你,我的工资是5000,工资是写在基本工资1000,职位工资3000,电话补贴500,交通补贴200,福利300元,总共5000元,所以我不工作6个月签合同,我要按基本工资0元计算。

2020-05-06 11:4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 劳动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用人单位发放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对于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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