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是安康的,我是成都的,我们结婚四年了,有一个孩子,结婚这么多年他一直对我家人和亲戚都很不尊敬,他曾经要拿刀砍我母亲,原因是因为我母亲不能说他不顾家,他在我怀孕和带孩子期间对我经常动手,他还很多谎言,经常骗我。我现在出车祸了住院,命都差点没了,在医院他还和我妈妈吵架,原因是要我的钱,还要打我妈妈,当时我是处于昏迷状态,可是一直都是我妈妈照顾我,所以我对这个人及其心寒,我现在因为出货还在床上躺着,可能要年后才能下地走路,我想明年提出离婚,可是我不想把孩子给他,怎么办?

离婚
2018-09-24 14:0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途径办理离婚手续。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
    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 通过诉讼离婚的,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3~6个月,二审时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