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上年八月份在工作中途产生车祸事故,那时候锁骨骨折,打过钉子,头顶缝了四针。如今做的工伤鉴定做的十级???为何才十级?我想再次做评定吗?

2020-05-06 18:4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员工申请伤残鉴定后,国家规定的伤残鉴定时限为受理后60天作出伤残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
  •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自受理申请后,一般应于三十日内完成伤残鉴定,个别案例不得超过六十日,所以员工一般不会等过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