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认识的一个人王某因行贿罪被关押在了看守所,请问这要怎么处罚啊?

刑事辩护
2018-07-04 14:1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行贿1万元以上并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其他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四条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 如果亲人被关在看守所里的,家属不能去探视。  如果亲人被关在看守所里的,应该是已经涉嫌刑事犯罪而被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措施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家属是不能去探视的。
    但是,家属可以委托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亲人,以了解具体案情及亲人的有关情况。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您好!涉嫌行贿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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