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丈夫结婚近十年,有一儿子十一岁,由于是在外打工认识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由于丈夫家条件很差,且我又不是本地人所以父母不同意,但由于我的坚持所以结婚时什么也没有!!婚后感情一直很好,由于好多原因丈夫一直在外很少回家,有事经常没有音讯!!也没有挣到什么钱回家!!我就在他家附近上班,儿子由爷爷奶奶带、!!从前年开始丈夫由于工作的原因一个月回家呆四五天,感情也是很好,从今年五月份丈夫回到家中跑业务(无为县),我在芜湖上班,一个月回家两三次!!十一婚后,两人由于小事争吵过后,丈夫坚决提出离婚,我不同意,后来我主动找他谈说儿子这么大了,不能太冲动,好好过日子!!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可他坚决要离婚,还说不让我回他的家,也不让儿子给我打电话!!我说你要离婚我不同意,你是在要离就去法院申请,他不同意去法院!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女方申请离婚,能得到补尝吗??

离婚
2018-09-24 14:5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  
    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
    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诉讼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法律途径离婚,比协议离婚较为复杂。
  • 您咨询的离婚问题,如果感觉婚姻无法维持,可以协议去民政局离婚,协商不成只有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涉及到法院管辖、起诉方案制定、起诉状编写、证据收集、法院审判程序、判决离婚条件、子女抚养、财产认定和分割等一系列复杂的专业法律问题,简单咨询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与律师见面详谈(不收费),委托律师帮助代理,既省时省力,又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