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里房屋出租合同到期后,对方不搬离一直也没续缴房租,而且出租时作为厂房出租的,现在人联系不上电话不接,设备还一直放在里面,想要转租都转租不了,还拖欠3个月租金,该怎么办?能不能把里面设备出售抵租金

2018-09-24 21:0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经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租赁的房屋可以进行转租,否则转租无效
  • 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已经发生的租金,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可预期的利益损失,通常是2-3个月的租金。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