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向我借了16年的钱。那是一年(17年到期),但我还没有联系过。我能起诉现在(19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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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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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提前起诉状,证据,双方的书面身份资料。建议委托律师协助你追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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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时持起诉状与借条等相关证据去对方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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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