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上班五年了,也没有签订合同,都没有交纳商业保险,如今企业规定人们补签前两年的劳动合同书,我想问一下,应不应该签呢,感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09 19:5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合同补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不予支持,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补签劳动合同,但未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的,对实际用工之日与补签之日间相差的时间,依法扣除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劳动者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可以支持。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保险可以要求补缴
  •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你应该先就用人单位不与你订立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至仲裁部门提请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满1月不满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
    也就是从你到公司的第二个月起至今你都应该得到单位未跟你订立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如有不清楚的建议您到律所与律师面谈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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