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是否也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10 05:4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其之前应得的工资,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 你好,“自动延续”的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种类法定性的原则,应属无效
  • 你好,
    在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递交书面通知,
    试用期以后,需要提前30天递交书面通知,期满即可离职。
    如用人单位有法定的违法情形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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