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甲方尚未支付预付款。 现在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可以起诉乙方违反合同。 注: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20-05-10 15:0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买卖合同中双方违约过错相抵原则:《合同法》之所以未规定双方违约实行过失相抵原则,主要考虑到双方违约情况的复杂性,加之过失相抵与双方违约在适用方面存在三大区别

    一、过失相抵适用于法律规定所发生的损害赔偿领域,而双方违约适用于债务不履行领域;

    二、过失相抵是互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的责任抵销,而双方违约的责任承担并不限于赔偿损失,还包括实际履行、强行补正及支付违约金等其他责任方式,不同责任方式之间有时并不能抵销;

    三、在过失相抵场合,双方过错是导致受害一方损害的共同原因,而在双方违约场合,双方各自违约通常是致对方损害的单独原因。
  • 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 买卖合同的解除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单方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
    3、法定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4、约定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