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个员工自怀孕以来一直在休病假,已经6个月了,工作年限不到2年,6个月后的病假如何计算?

2020-05-10 15:59: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劳部、务院经贸办、卫部、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华全总工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休职工管理工作通知》
    劳险字〔1992〕14号
    要坚持完善企业伤病职工休假复工制度职工伤病需要休假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休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具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鉴定委员(组)作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要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及解休职工伤、病、残情况变化及通知已恢复劳能力职工按复工;根据劳能力恢复情况安排定试工期或调换适工作;要加强企业劳纪律逾期复工或服工作安排停发伤病保险待遇并按旷工处理
  • 病假工资规定,按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病假应该给工资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  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
    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 病假工资,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按各省工资支付规定中相关规定,但是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nn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n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一、法律规定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21条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 或 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22条 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   
    二、对上述规定的解读   
    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2006年6月28日发布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条的规定,北京市最低工资为640元。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
    20.92天和
    167.4小时,因此,北京市最低日工资为
    30.59元,其80%为
    24.47元,因此,病假工资每日不得低于
    24.47元。   
    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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