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笔钱现在想要收回可是对方总是推三阻四的不肯还回来。事情原违是:我的妻子跟我结婚六年,从来没有工作过,没有任何收入补贴家用,去年年底我们离婚了当时家里只有4万元外债可收,我前妻弟弟包工程借了2万,她女儿买车借了1万,我外甥女盖房子借了1万,离婚的时候我说一人分两万,她也同意了,但是她弟弟和女儿那边应该有一万给我的迟迟未还,本来我也就算了,就给他吧。现在我检查出是胃癌,家里实在没钱,就给她打电话,让她把该属于我的那一万给我,可是她总是说家里人不肯给,等等的理由推辞!我该怎么做要回这个钱!

2018-09-25 19:0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是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建议你在离婚诉讼中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由不承认该债务,这样人民法院就不会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性质做出认定,但债权人可另案起诉,如何判决要结合审理时的证据确定,你这样做至少可以争取到很多的时机变通的处理此债务。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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