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合同,合同上面写有要我办理大2000保障金或打钱给他们帮我办理,我说我不办了,他们说我签订合同以后一天没我不办的话,算我违约,要交违约金(贷款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否则起诉我,一个星期没我会收到法院的起诉单。我该怎么办

2018-09-26 06:3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金融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
  • 银行贷款合同是证明个人跟银行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明,上面会约定购房贷款的时间、利率计算方式及还款方式安排等等。还有违约责任之类的一些条款。只要个人按期正常还贷,银行就不会找麻烦,用到合同的机会就很少。
    贷款合同一般一式三份乃至四份,银行那边都有存档,即使个人没有给或者丢了的话也不碍事。银行会监督还款的。银行有诸多手段敦促个人按时还款,如果手段都失效了,最后银行才会拿着贷款合同起诉贷款人。

  • 1、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无破产财产的,债务消灭,不需要再偿还。
      
    2、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需要用公司剩余财产偿还债务。用公司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后,仍不偿还的债务,公司不再(也无法)偿还,债务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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