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直到2月15日才结束,但是公司要求我在1月1日去上班,并说给我一个改变,所以剩下的产假,该怎么办才能开始工作?正常的薪水,替换和产假福利是什么?

妇幼权益
2020-05-11 19:5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公司的社保缴交基数是按照全额工资缴交的,那么选择生育津贴和工资皆可。

    如果公司社保缴费基数不是按照全额工资缴交的,那么可以要求公司按月发放工资,不领取生育津贴,报销的生育津贴由公司入账即可。

    这是因为社保是员工应该享受的福利,公司不是按照全额工资缴交社保,这已经剥夺了员工的权益,那不能在享受生育权利时还打折。

    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也是很灵活操作的,有的公司规定生育期间没有工资,按生育津贴发放工资,有的公司是按工资发放,生育津贴充公,一般选择就高不就低,建议充分了解公司政策再决定,原则上产假期间是要与平时保持工资一致的。
  • 具体什么情况呢?
  • 您好,有约定吗,具体是什么情形,可以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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