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要确认是以个人名义而不是公司名义借款。
二、如果借款约定有期限利息,事情简单的多,对方须按照合法约定支付利息;最坏的情形是没有约定期限、利息,此时:双方在借条(据)上,既无约定借款利率,又无约定借款期限, 依据
合同法第211条第一款的规定,应视为无息借款,但依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3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三、如果对方有货物、有房产,处理得当的话,你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四、强制执行会有一个时间周期,而且夜长梦多要作好
风险防范;摊上麻烦事,想不麻烦也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