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是小学生,周日下午上学,孩子放学后,这样学生受伤,请问我的孩子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学校党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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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履行教育管理保护义务不当,以致未成年学生在校园内加害其他未成年人的,除加害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外,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本案中学生乙是直接加害人,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在管理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具体划分根据法院认定的学校过错程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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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义务的,学校要承担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过错责任,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
如果校方推卸责任,建议及时取证报警或者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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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