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3年认识了一个结过婚的女孩,当时她没有离婚骗我说她没有结婚,然后我们就在一起,在我家里办了酒席,14年为我生下一个男孩,孩子生下来后才告诉我家里人说她结婚了,没有离婚,准备离婚呢,没办法我家里人看在娃的面子上同意她离婚后跟我在一起,期间她找我拿了一万块钱说她离婚用,而她离婚后不到一年,就丢下我跟孩子回到她娘家不回来,我去找了她几次我就是不回来,她说她爸要八万元的彩礼钱,不给钱就不回来。我们一直没有领结婚证,孩子今年也两岁多了,我现在可以起诉她吗

离婚
2018-09-26 20:3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2、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 根据地区差异,具体的收费原则为: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