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 A 人在睡梦中或精神错乱状态下的举动 B 人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 C 人在身体受强制情况下的举动 D 人在受到精神强制时实施的行为3.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 调查被害人的行踪 B 明确的犯意表示 C 开始着手实施犯罪行为 D 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7、构成累犯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A 前后两罪均为故意犯罪 B 前后两罪的法定刑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C 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之后5年以内 D 前后两罪均不能有附加刑 8、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有: A 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B 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 C 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D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10、下列不能适用假释的罪犯有: A 累犯 B 无期徒刑犯 C 因杀人和强奸犯罪被并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 D 因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一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 11、下列属于时效延长的情形有: A 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B 又犯新罪的 C 被害人控告而司法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的 D 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的

刑事辩护
2018-09-27 06:4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假释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不是说每一个被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都可以获得假释。实际上,对罪犯适用假释需要严格的条件。  从假释的对象来看,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假释原则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同时又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之根据上述的规定,适用假释的条件为:  第一,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于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第二,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了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具体而言就是,被判处有期徒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第三,假释只适用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所以,不能笼统地说抢劫犯能不能适用假释。假如因抢劫判处10年以下的,在符合其他假释条件下,是可以被假释的。
  •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 1、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2、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  刑法第83条规定的假释考验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可见,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肯定低于总刑期的二分之一;  《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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