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姐妹三个,两个监护权分别是父亲,一个监护权分别是母亲,母亲继承祖母的财产,然后成为父亲的两个人有权继承母亲的财产吗?

2020-05-14 18:44: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由此可见,非法同居所生的孩子既可以由父亲抚养,也可以由母亲抚养。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如果可以就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达成协议,并就夫妻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共识,则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但是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则只能够通过去法院进行起诉的方式进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双方去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然后由法院根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以及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如何分配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财产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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