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名临时工在我的工地,隐藏着他的严重高血压病史,在我的工地工作约20天,几天前突发脑出血去医院抢救,医生建议做手术,但是家人放弃治疗。因为48小时内死亡,这也是工伤吗?

2020-05-14 23:2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中,突发脑溢血,摔伤的属于工伤,没有造成新的伤,一般不属于工伤,如果高血压摔倒,摔伤书工伤,告血压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你好,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具体情况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 您好,根据法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您现在的情况如果是符合上述条件是可以认定工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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