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私人贷款公司借贷了2万块钱,但是我现在就是利息我都还不起,就不要说还本金,当时有担保人担保,如果我还不起这个钱。我会受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018-09-27 12:1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一般分为2种情况。如果在担保合同中民间借贷担保人约定了担保的期限,那么以约定的期限为准。民间借贷担保人如果没有约定具体时间,一般担保期间为6个月。
    如果已经超过6个月的,那么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贷款人贷款时有抵押物的到期不还担保人可以拍卖贷款人的抵押物,偿还贷款。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借款不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权,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同期基准利率是指中央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如1年期,基准利率约为
    5.25%,4倍为22%,即超过22%为法律认定的高利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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