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湖南省涟源市,承包20多亩果园三十年,种植4000多株果树,现已经营有十一年,目前正处于盛产期,因高铁修建需要征收土地,经过相关机构评估,这片果园现在价值是500万元,但是拆迁部门只补偿40万。差距太过悬殊。问题如下:1、征地补偿的内容有哪一些?如何进行分配?2、承包人面对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应对?希望能够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其它
2018-09-27 12:5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土资源部之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
  •  根据《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而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征地单位一般是与村委会或村民组签订征地合同,并将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村委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