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1996年结婚,与2014年3月离婚,男方单位1998年购买的房改房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严重不符(相差近半),中院支持了我的申请(重新测绘),房管局说房改房没办法重新测绘。我该找房管局哪个部门?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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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在共有人之间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房产,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房产,例如离婚时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产权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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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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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的夫妻,如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相关事宜,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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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