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4s店里交了2000元的定购车,签了合同。 那时我负责4s店的合同,4s店的店员说不给我们,他们留着。 但是,听说持有4s店的车时没有交合格证,没有交合格证的话,就可以要求返还存款吗? 如果我不决定没有可以起诉的契约呢?

消费者维权
2020-05-16 08:40: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若因买方没有按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去签约,或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不论认购书中是否规定定金的处理方法,属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卖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卖双方因对预销售合同及补充合同内容难以协商一致导致无法签订正式契约的,卖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买方。
    (三)若因卖方没取得预销售许可证、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正式合同无效的,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因此所受到的其他损失。
  • 什么条件下退定金

    1、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2、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3、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 按照合同法规则,违约方应支付定金方双倍的违约金。甲方交定金,违约不返还,乙方违约返还双倍。  合同法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有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双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合同法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1、通过中介买房,交了定金后要求退房属于你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退房,你的定金是不能退回的。《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因为是你违约的责任,中介费也应该支付。《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4、如果是非常特殊的情况,也可以跟对方和中介说明,经协商不追究违约责任同意退款更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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