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好!我是一校办企业的临时工,由于单位一直没有交社保,本人于2005年起以自由职业人员的身份到社保局个人缴纳了养老保险,现新劳动法出台后,部分职工要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单位也同意了。但对我的情况,单位说: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只能有一个,说我必须把原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先退保后,单位才能再为我办理补缴。请问:1、是不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必须先退保后,单位才能办理补缴?2、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到社保局还能退吗?(是全退还是只退个人帐户储存额(就是缴费基数的8%部分)——如果退保我岂不是要损失好几千元。急盼解答!谢谢!!
尊敬的律师好!<p>我是一校办企业的临时工,由于单位一直没有交社保,本人于2005年起以自由职业人员的身份到社保局个人缴纳了养老保险,现新劳动法出台后,部分职工要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单位也同意了。但对我的情况,单位说: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只能有一个,说我必须把原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先退保后,单位才能再为我办理补缴。请问:1、是不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必须先退保后,单位才能办理补缴?2、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到社保局还能退吗?(是全退还是只退个人帐户储存额(就是缴费基数的8%部分)——如果退保我岂不是要损失好几千元。急盼解答!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04 18: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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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保局责令其限期补缴。用人单位补交的,只需要补交其应当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动者负责补交。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另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具体可向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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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各地不同)核定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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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流程如下:
1、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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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