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结婚3年多了,婚后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房证是两人名字,首付为房子的一半,我出了一小半钱,现在还贷是老公的公积金,我们有一个男孩现在一岁,目前身体不好有轻微先心病比较难带现在我和我娘家妈带着,他听他家人的话我们感情已经不好,无意间听到他家人有意向等孩子大了要过去自己带,他有正式工作但是工资低,我在家带孩子做网页设计比他高点,我娘家条件好,我有陪嫁存款,他家很穷,他本身有乙肝病毒携带(婚前不知道,我怀孕建卡的时候婚检才知道,他自己知道,一直瞒着我的),我想问,如果离婚的话,孩子能归我吗,怎么才能归我,孩子跟他家受罪,房子怎么分?谢谢,给我一些建议

2018-09-27 20:1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子是你在婚前买的,是你婚前的个人财产,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2 待拆迁的房子,要看是明确赠与给你还是赠与你们夫妻。
    3,现在的房子,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名下的房产都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首付部分属于你们的婚前财产。一旦离婚,产权一般归登记方,未还的贷款,作为登记方的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你们都同意立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婚前财产状况和婚内取得财产如何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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