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案件回放:2009年后半年的劳动仲裁案件,直至2010年8月仲裁结束,期间有两次开庭,均因原告方证据确凿,企业方败诉。但企业方不服仲裁结果,与近日提出反诉,但无证据附上。问题一、个人之前有请律师,但因不懂法所签合同有纰漏,律师只负责仲裁阶段。现在企业方反诉,是否有必要再请律师,是否请以前代理律师会更好一些?(原律师收费标准:仲裁期间2200,诉讼阶段一审需支付2200,如二审再支付1000,不知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问题二、现阶段,个人除了应诉外,是否可以另行增加诉讼请求,新劳动法是否支持不经劳动仲裁直接诉讼的方式,要去企业方败诉后支付诉讼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因知企业方是故意拖延时间,不支付工资,所以请求相关专家答解,以便做好下一步的工作准备,谢谢! 案件回放:2009年后半年的劳动仲裁案件,直至2010年8月仲裁结束,期间有两次开庭,均因原告方证据确凿,企业方败诉。但企业方不服仲裁结果,与近日提出反诉,但无证据附上。<p>问题一、个人之前有请律师,但因不懂法所签合同有纰漏,律师只负责仲裁阶段。现在企业方反诉,是否有必要再请律师,是否请以前代理律师会更好一些?(原律师收费标准:仲裁期间2200,诉讼阶段一审需支付2200,如二审再支付1000,不知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p>问题二、现阶段,个人除了应诉外,是否可以另行增加诉讼请求,新劳动法是否支持不经劳动仲裁直接诉讼的方式,要去企业方败诉后支付诉讼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p>因知企业方是故意拖延时间,不支付工资,所以请求相关专家答解,以便做好下一步的工作准备,谢谢!

仲裁
2018-07-04 18:5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劳动仲裁不收费且不能要求支付精神赔偿。流程如下: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的规定提交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中应载明如下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如果单位并未与您签订过劳动合同,则先要证明劳动关系,您可以提交如下证明: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从上班第二个月起到解除劳动关系时止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建议您委托律师能更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仍需帮助欢迎当面咨询。(
  •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1993年10月18日劳动部发布)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鉴证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收取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受理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申诉人在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时预付。  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制费等。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5日内预付。  案件经仲裁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案件经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承担。当事人撤诉的,全部费用由撤诉方承担。  仲裁委员会对职工当事人缴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减、缓、免。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  
    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3%收费;  
    3、争议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2%收费;  
    4、争议金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收费。  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金额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请求的数额与实际争议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
  • 劳动纠纷仲裁与诉讼程序如下:  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劳动争议发生应该先到劳动仲裁去申请立案,开庭,裁决后,如果不服裁决,才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法院才会受理,直接去法院申请劳动仲裁是不会被受理的。最高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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